
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SHANG QIAN CHENG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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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SHANG QIAN CHENG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我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检察院《宁夏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全区未检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监督职能,我院采取有效措施,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检察活动。
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根据自治区检察院的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检察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重点针对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督教育管理和司法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检察监督。
明确目标,全面落实。明确了开展专项活动的阶段安排和目标,深入银川市53个司法所,全面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情况,清查摸底。通过查阅社区矫正人员名册、工作档案、信息平台等方式,对基层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进行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清查出的数据真实、全面。
严格检察,确保实效。按照方案要求严格进行检察,对发现的问题及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目前,针对司法部门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与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混合管理等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书3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办公室王海云提供)